依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許可歸化之新住民,得以「申請入學」方式繼續銜接我國高等教育,115學年度辦理新住民招生管道之大學院校共計70校,請符合報名資格之新住民多加運用。
歸化後新住民申請就讀大學說明及招生一覽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