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的某日上午,一對新人來所申辧結婚登記,女方的戶籍要遷入樹林,在核對資料時發現當天是女方的生日,便先祝福她生日快樂及賀喜新婚,她開心地連聲道謝,並娓娓道來她與先生交往六年多,因為先生很喜歡日本,她自己也曾在日本工作一年,所以兩人因「日本」而結緣,也有很多共同的話題,雙方都認為已遇到對的人,因此兩人決定攜手共度一生。言談間,對於戶所廳舍特別為新人設置的結婚佈景背板,讓他們留下美好、深刻的回憶而表達感謝之意,同時表示戶政事務所的服務越來越貼近人心。案件登記完成後也提醒他們,戶籍不要遷離「北北基桃」地區,以避免日後若小孩申辧出生登記,可能生育獎勵金的申請資格會受到影響。另外也貼心提醒他們,記得在新生兒出生60天內辦妥出生登記,同時可一併辦理新生兒健保、生育獎勵金及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等跨機關通報服務等事項。
身為為民服務第一線工作人員,常遇到各式各樣民眾,有的人較為熱絡,有的人較為冷淡,提供良好的服務是對自己的期許,站在民眾的角度,秉持同理心真誠服務,使洽公民眾感到滿意,就是最好的回饋。
民法規定,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,但考量結婚為人生大事,如結婚當日無法親自到戶政機關辧理結婚登記者,依內政部規定,民眾可在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可指定結婚登記日,讓終生大事可以更加從容地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