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所公告內容

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宣導
標題
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宣導

內容
  1. 原住民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,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。

  2. 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,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。

  3. 原住民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得就近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
公告日期
2017/08/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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